一、受理范围
(一)对中心发展思路、管理政策、规章制度、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;
(二)对提升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;
(三)对中心所属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;
(四)职工需要反映的其他问题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意见建议信箱仅用于收集成测中心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任何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;
(二)写信人在写信过程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秩序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(三)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和所在部门,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、笔名;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,以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,使意见建议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。